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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狀肺炎,請來訪本事務所者務必配合相關防疫措施。


因應新冠狀肺炎,若您需親自至本事務所洽談者,請務必配合以下事項:

1.若自覺有發燒、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的民眾,請暫勿前來。

2.貴客戶至本事務所時,請務必先行配戴口罩後始得進入一樓接待大廳,後續須測量額溫,並且使用酒精消毒手部始得進入本事務所。

  若有體溫高於37.2者,請暫勿前來,本事務所為確保相關住戶人員之權益,若有任何相關疑似症狀者,本事務所有權不予以進入。

3.進入本事務所後,請先以肥皂洗手後方得入座。

4.若有任何疑似感冒症狀、喉嚨痛、乾咳、發燒等不適症狀,請務必主動告知相關機構,並暫勿外出,並先行自主隔離。


以上希望貴客戶共同配合,以維護雙方及社會大眾權益。

若您因公或旅遊出國,於返國14天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您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
並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