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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減稅超有感~~~

    國稅局表示,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民眾於108年5月申報107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調整後的扣除額額度,尤其是增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至12萬元,增幅380%,對民眾最為有感。
    綜合所得稅修正調高4大項扣除額額度說明如附表。
    國稅局舉例說明,如以5歲以下子女2人之4口之家為例,夫妻2人均為受薪階級並可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其107年度全年所得在123.2萬元以下免繳稅【免稅額8.8萬元*4+標準扣除額24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萬元*2+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元*2】;另適用稅率12%之申報戶計算,在前後年度所得相同情況下,107年度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實際享有之節稅利益達4.728萬元【(6萬元+7.2萬元*2+9.5萬元*2)*12%】,大幅減少薪資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之租稅負擔。
納稅義務人如有相關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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