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新知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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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注意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未分配盈餘計算規定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自102會計年度起,營利事業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第2項授權訂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或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法令規定,採用經該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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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變更會計年度,未分配盈餘應如何辦理申報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報經稽徵機關核准變更會計年度,其變更前一會計年度尚未辦理申報之未分配盈餘, 應按原屬會計年度結算申報期限辦理申報,至變更日前未滿1年期間之未分配盈餘, 則應併同變更會計年度後之未分配盈餘計算,於變更後會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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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雇主提高員工伙食費補助,達加薪效益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自104年1月1日起,將伙食費限額由每人每月新臺幣(下同)1,800元提高為2,400元, 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 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2,400元以內,免視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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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對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規定之捐贈得以費用列支,不...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對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規定之捐贈, 已依規定取得相關證明文件,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國稅局特別說明,前揭所稱捐贈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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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買賣基金之所得,應以國內發行並登記註冊之基金,始可適用...本局說明,營利事業買賣基金之所得,若屬出售國外基金所取得之收益, 應與其國內之營利事業所得合併申報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1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之規定。 營利事業買賣基金時,因共同基金登記註冊地區不同,區...